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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轉知事項
| 公告主旨 |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預防性法律諮詢與風險防護相關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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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
| 公告教師 | 生教組長 |
| 公告類別 | 轉知事項 |
| 公告等級 | |
| 點閱次數 | 209 |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本府114年12月16日簽准案,以及與律大法律事務所簽訂之委任契約辦理。 二、為保障教師教學專業權益,降低因教學輔導管教所衍生之法律風險,特提供預防性法律諮詢及必要之法律防護措施,落實「安心教、專心教」之教育環境。 三、本計畫服務對象為本市所屬學校之國民中小學教師,包括:正式教師、代理教師及專業運動教練;不包含代課、鐘點教師。 四、服務原則: 五、各校教師如有相關諮詢需求,請填具「基隆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預防性法律諮詢與風險防護計畫」法律諮詢服同意書及法律諮詢意見書一式兩份,逕送本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 六、檢附「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預防性法律諮詢與風險防護計畫」、「基隆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預防性法律諮詢與風險防護計畫」法律諮詢服同意書及法律諮詢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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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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