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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基隆市仁愛區仁愛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7月14日 發文字號:基府教學參字第109012621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 (376570000A_1090126217A00_ATTCH1.odt、 376570000A_1090126217A00_ATTCH2.odt、376570000A_1090126217A00_ATTCH3. pdf、376570000A_1090126217A00_ATTCH4.odt、 376570000A_1090126217A00_ATTCH5.ods、376570000A_1090126217A00_ATTCH6. pdf) 主旨:請於109學年度開學前完成訂定「學校校外人士協助教學 或活動要點」並上傳公務填報(編號:8207),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7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7847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規範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 動,俾維護學生權益,前已函頒「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及相關表件範本,合先敘 明。 三、依上開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學校進用或運用校外人士協助 教學或活動前,應訂定相關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 施。爰請於109學年度開學前完成校內要點的訂定作業,並以書面、網站或其他多元管道,向學生及家長說明,另請 指定專責單位負責提供諮詢、申訴之相關事宜,俾維護學 生學習權益。 四、請於109年9月11日前於公務填報(編號:8207)上傳旨揭要 點,並回復通過之日期。檢附「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相關法規及處置措施一 覽表」及相關表件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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