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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符合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職前有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年資情形者,應於教育部函下達後3個月內(即114年12月22日前)依該令釋申請辦理改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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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教育部函以,有關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職前有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年資,符合該令釋情形者,得辦理改敘。

請符合條件得改敘薪級者,應於教育部函下達後3個月內(即114年12月22日前)依該令釋申請辦理改敘,並溯自114年5月14日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詳如附檔。

相關附件
  • 1140922教育部函PDF
  • 1140925基隆市政府_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