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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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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15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

  •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29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2439號函辦理。
  • 旨揭活動表揚對象:
    • (一)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 (二)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 二、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學校予以推薦表揚:
    • (一)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 (二)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 (三)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 (四)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 (五)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 三、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詳細資訊可參看「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專網(https://nlaward.moe.edu.tw/)。
  • 四、本案委託「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辦理,相關問題請電洽服務窗口吳冠廷先生/黃韡熙小姐,聯絡電話:02-87875555分機607/209,推薦資料請郵寄:110403臺北市信義區東興路61號9樓(請註明『115年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
  • 五、檢附「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