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基隆市辦理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
- 待補充規定辦理(附件1)。
- 申請對象:就讀本市立高級中學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之學
- 生,符合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第2條所稱之軍教
- 遺族者或在撫卹期內之退役傷殘榮軍子女。
- 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 依上開補充規定不核給補助予申請人為一次領取撫卹金
- 或逾撫卹期限者。
- 請符合資格學生之學校於114年9月12日(五)前檢具通過
- 貴校審核學生之申請書(原核定在案者免附)、優待名
- 冊、印領清冊、經費申請表及學生名冊等相關資料逕送
- 本 府 教 育 處 特 教 科 ( 併 寄可編輯 電 子 檔 至 信 箱 :
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 ),俟經費核准後將另案函知請款事宜。 - 檢附經費申請表(附件2)及學生名冊(附件3)之格式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