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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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為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轉型正義教育,整合校內及公私立機關、機構資源,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課程、活動並發展重要教材與教案,以鼓勵學校教師將轉型正義教育議題融入各類課程,深化學生對轉型正義之了解。
- 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期程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經費不得移作他用,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0萬元。
- 申請作業期程:為提升學校參與及便利學校擇訂辦理期程,115年度辦理2梯次申請受理,請貴校踴躍提出申請,受理梯次時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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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梯次:114年12月16日(星期二)至115年1月2日(星期五)。
- 第2梯次:115年4月13日(星期一)至115年4月24日(星期五)。
- 請貴校於指定期限內將計畫申請書及計畫項目經費表(申請表)核章完成後逕送至教育處特教科承辦人:王禎,並將電子檔寄送至信箱: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俾利彙整。
- 本案計畫如有賸餘款應全數繳回,並於116年1月5日(星期二)前,檢附成果報告、經費收支結報表(第一、二聯)及應繳回之計畫款項收據逕送至教育處特教科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
- 檢附實施計畫及本府計畫項目申請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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