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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年1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45500097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小

學及國民中學活化教學與多元學習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114學年度申辦旨揭計畫之學校依限於114年3月24日(星期

一)前,至「國中小課程教學計畫填報系統」

(https://teach.k12ea.gov.tw) 完成線上登錄步驟,各階

段期程如下:

(一)申請:請各校於114年3月31日(星期一)前將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上傳前開填報系統。

(二)地方政府初審:由地方政府承辦人將於114年4月14日(星期一)前,完成線上初審作業後,並線上提交資料。

(三)修正計畫: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預計於114年5月29日(星期四)函知本府各校審查結果及修正意見,本府於114年6月16日(星期一)前協助檢視各校所提交完整核章修正後計畫及經費表,並函報本市申請學校彙整經費表。

三、114學年度旨揭計畫簡要說明如下:

(一)推動教師實踐自主活化教學(計畫1):補助對象一般學校,學校規模未達24班者,以提出1案為限、24班以上者以提出2案為限。惟本署指定任務(如英語融入彈性學習課程、科技領域國小校本課程合作學校計畫)之學校,倘有申辦意願,得於原可提送額度,外加1案申請。

(二)支持學校發展彈性學習課程(計畫2):補助對象除一般學校外,自112學年度起新增地方政府推薦之協作學校,說明如下:

1、一般學校:除原規劃之彈性學習課程外,需從本署所列辦理主題(安全教育、SEL社會情緒學習、SDGs、STEM、媒體素養教育、高齡、食農、生命教育、國小資訊及科技教育、英語融入),擇一主題結合彈性學習課程,且一學年至少實施4節課,至於安全教育主題則須依據本署安全教育課程模組規劃辦理。

2、地方政府推薦之協作學校:該學校除辦理前開一般學校之彈性學習課程,及擇所定一主題結合彈性學習課程實施外,需協助地方政府引導所在區域鄰近學校,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及精進課程發展。受推薦學校須辦理事項如下:

(1)組織區域課綱推動、課程發展學校群組,並至少辦理4次強化該區域學校合作交流與連結,每校得申請經費新臺幣(以下同)25萬元,並得併同計畫一提出申請。

(2)為強化區域學校合作交流與連結,並提升協作學校運用數位科技工具,進行課程共備及規劃之能力,本署將辦理相關增能工作坊,請協作學校務必配合參與。

3、申辦支持學校發展彈性學習課程者,請依據本署110年6月24日訂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育階段之彈性學習課程補充說明」規劃,並須邀請本署培訓之12年國教課推專家每年至少到校指導1次。(人才資料庫連結如下:https://cirn.moe.edu.tw/WebFile/index.aspx?sid=20&mid=377);114學年度欲申請「活化教學~分組合作學習的理念與實踐方案計畫」者不得重複申請計畫二,另該案計畫團隊將另案辦理計畫說明會,屆時請欲申辦學校參與。

四、為使學校更加瞭解本計畫目的、申辦程序及辦理方式,國教署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舉辦說明會(計畫書如附件),時間臚列如下:

(一)本市推薦之協作學校(暖江國小暨中正國小),線上專場:114年2月24日(星期一)下午3時至4時辦理,請協作學校報名出席參與。

(二)北區實體說明會:子計畫1、2:114年3月3日(星期一)下午3時至4時辦理。

五、請學校踴躍報名,並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事宜。臺北市立大學辦理場次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各場次辦理時間前7日前截止,請逕至線上報名系統https://forms.gle/MVUpFxVja92ZPw4M6進行登錄。

六、如有疑義請洽辦理窗口:

(一)計畫申請:臺北市立大學王芳婷助理,電話:(02)2311-3040分機8423,電子信箱:shelley@go.utaipei.edu.tw。

(二)系統問題: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系統客服專線:(049)2910960#3955、3956、3957,電子信箱:webservice@mail.ncnu.edu.tw。

(三)計畫二協作學校及計畫四-自主學習相關研習及各校計畫規劃疑義: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周助理,聯絡電話: (02)7749-3663,電子信箱:tspace202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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