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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24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18366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前於110年8月17日已函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合先敘明。

三、考量國內疫情尚為穩定,教育部希冀能於兼顧學生健康及學習權益下穩定發展藝術教育,爰以專案有條件開放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請各校所屬各團隊務必遵循本注意事項進行練習,並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最新防疫政策及有關注意事項。

四、依本注意事項附件1及附件2規範,各校應每日進行自我查檢,且每三個月逕送查檢情形至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備查;有關查核時間將於安排後另行通知,請各校協助配合辦理。

五、檢送旨揭注意事項1份,相關資訊已同步公告於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center.kl.edu.tw(序號:78264),可逕行自行下載瀏覽,如有相關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一)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廖窈萱老師(02)7736-6223。

(二)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陳聖蕙小姐(02)7736-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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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基隆市仁愛區和明里5鄰仁二路139號 總機:02-24289131 傳真:02-2421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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