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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110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相關事宜,請貴校轉知所屬並協助推薦教師擔任共學輔導員,詳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10228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預計將於8月份上旬辦理「初任教師志業暨教學實務導入研習」,因應疫情將改為線上課程,詳細日期確認後

將另函通知,請配合辦理避免相關教師研習日程衝突,並協助初任教師辦理報名作業。

三、請貴校協助鼓勵並推薦教師擔任本市共學輔導員,概述如下:

(一)輔導員核聘資格:需具備教學熱忱,且教學年資5年以上之正式教師,或已參加教師專業發展社群之現職教師。

(二)共輔員應參加定期辦理之「共輔員培訓工作坊」及指定地區之「初任教師志業暨教學實務導入研習」,精進共學輔導運作機制。

(三)一位共輔員須輔導8-12位初任教師,與初任教師分組配對組成「跨校共學輔導小組」,每學期至少召開2次「諮

詢輔導會議」。

(四)餘諮詢方式、公假核給、會議資料、經費申請等事宜,請詳見附件「跨校共學輔導員諮詢注意事項」。

四、請調查貴校教師意願,填報附件「推薦名單」,並於6月21日前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ab5093@gm.k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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