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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內政部辦理109年度全國孝行獎選拔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9年1月9日基府民禮貳字第1090201375號函辦理。
二、本案受理推薦截止日期為109年3月15日,其推薦名單請於109年3月16日(星期一)前備齊下列表件函報本府辦理初選作業,由本府召開初審會議遴選1名代表本市參加內政部複選。
(一)候選人推薦書1份(除紙本外,請另附WORD電子檔)。
(二)候選人個人照及孝行事蹟照黏貼表(除紙本外,請另附候選人2吋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及4*6彩色孝行事蹟照3-5張之電子檔)。
(三)實地訪查表。
(四)同意書。
(五)候選人身分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六)(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經相關單位證明為家境清寒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三、請將本活動訊息於網頁顯眼處露出並於通訊軟體LINE官方帳號群組廣傳,並鼓勵所屬踴躍推薦。
四、曾獲本獎項或同一孝親對象家庭曾獲本獎項或5年內相關孝行事蹟曾獲中央部會表揚者依規不得為被推薦人;另為鼓勵家庭成員齊心力行孝親,旨揭計畫第5點第1款第3目新增同一家庭共同實踐孝親之成員得並列被推薦人參加選拔,講座、獎金以1份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