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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轉知事項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有關教師職前曾任偏遠地區幼兒園代理教師年資,經依修正之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否依規定提敘薪級案
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
公告教師
人事主任
公告類別
轉知事項
公告等級
一般公告
點閱次數
255
公告內容
詳如附檔。
相關附件
基隆市政府書函
PDF
教育部書函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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