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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財團法人信美教育基金會辦理「教育發展與學習潛能培育補助計畫(三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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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 依據財團法人信美教育基金會115年3月17日信基字第115031701號函辦理。
  • 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 補助對象:
      • 本市所屬公私立學校及幼兒園。
      • 依法立案之非營利教育相關機構。
      • 本市國中、高中學生(以個人名義申請)。
    • 補助年期與金額:
      • 本計畫以三年期程進行整體規劃為原則,實際補助案件視基金會財務整體狀況調整。
      • 每案每年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0萬元整為原則,年度執行結束經審查通過者,得連續補助,最長三年。
    • 申請方式:請填寫申請表(附件),申請表可自基金會綱站-消息公告下載,https://reurl.cc/lpRVeQ。
    • 申請及審查時程:
      •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4月30日止。
      • 審查方式:採書面審查,必要時得進行實地訪談。
      • 審查完成:115年5月31日。
      • 結果通知:115年6月15日前,以E-mail通知申請者,並公告於基金會網站-消息公告。
    • 本案聯絡人:執行長彭麗琦,電話:0918-208-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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