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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人事法令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關於大陸委員會函請該部協助宣導「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專區,及檢送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
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
公告教師
人事主任
公告類別
人事法令
公告等級
一般公告
點閱次數
484
公告內容
詳如附檔。
相關附件
1141002大陸委員會_函
PDF
1141016教育部_函
PDF
1141023基隆市政府_函
PDF
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
PDF
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_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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